关于组织园区2007年机电类职称论文评定的通知
津园区科协[2007]第6号 签发:刘力
园区各企业、科技人员: 根据《天津市工程技术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和《天津市关于开展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中有关对科技论文的规定,为做好园区200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经研究今年继续对未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组织征集、认定和交流工作。经与机电学会研究,决定由园区科协负责收集园区内科技人员在工程技术机械、电气专业领域的论文,会同机械工程学会,委托相关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 1.凡准备申报工程技术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准备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论文,未经各种期刊杂志公开发表,都属于征集、认定范围。 2.论文要突出学术性、实用性、创造性、真实性和规范性。要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两篇论文,每篇不少于三千字。(不包括题目、关键词、内容摘要和参考文献) 3.论文要求用A4纸打印。要求字迹、图表清楚,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上报论文的同时报电子版一份。 4.对认定合格或优秀的论文,颁发合格或优秀论文证书,并推荐给《机械设计》杂志发表。 二、报送程序 1.各企业要成立相应论文评选小组,对报送论文进行初审,并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由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方能上报,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推荐”。 2.单位填写申报《论文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表一)上报两份,单位留存一份;填写《论文目录汇总表》(见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并按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分别填写一式三份,上报两份,单位留存一份。 3.论文统一于5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园区科协秘书处,上报论文同时交认定评审费100元/篇,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鸿宇 联系电话:83715956 邮箱:lihy@thip.gov.cn 请区内各企业、广大科技人员相互转告,认真组织好论文申报工作。
附:1、论文推荐表 2、征集目录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