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7年实习生洽谈会邀请函
为了更好地为用人单位与我校学生提供双向了解的机会,我校定于2007年6月16日(周六)举办“天津大学2007年实习生洽谈会”,特邀贵单位参加。 报到时间:2007年6月16日上午7:30—9:30 报到地点: 天津大学科学图书馆 招聘会时间:2007年6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 招聘会地点:天津大学科学图书馆 参会费用:供需双方均免费 我校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实习生洽谈会,得到了各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社会舆论的持久关注。实习生洽谈会已经成为学生在找工作之前,接触企业、了解企业的重要平台,也成为企业规避招聘风险的重要途径。本次实习生洽谈会在企业和学生之间搭起桥梁之外,对所有参会企业的招聘信息宣传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 * 在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及bbs上对企业招聘信息进行宣传,并长期留有相关版面为企业与学生搭建平台。 * 与知名网络招聘商合作,为参加实习生洽谈会的企业进行招聘信息宣传。 * 在京津地区各高校对此次实习生洽谈会进行宣传。 * 在平面媒体上对此次实习生洽谈会进行宣传。 * 所有参与实习生洽谈会的企业,将在天津大学企业库中备案,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将优先为其提供长期的人才服务。 * 提供专区场地,让企业在招聘实习生同时,也可申请场地进行企业品牌、产品宣传。 因受场地限制,原则上每个单位只提供一个展位,食宿费用需自理。考虑到展位有限,请于6月8日前在园区科协秘书处备案(电话:83715956),并于6月10日前将所附《天津大学实习生洽谈会回执表》邮寄、传真或发email至下面指定地点,我们将根据回执安排展位。凡已预定展位的企业,请务必按时报到。由于场地限制,凡未向我中心按时预定摊位的,届时恕不接待,敬请见谅。每个企业各自的宣传海报等用品请自备。如有其它要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13752568904 (13602148794) 传 真: 022-27401054 联 系 人:周佩璠 (冯晏超) 通信地址: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300072 Email: tjushijian@gmail.com 网址:<http://tdyw.tju.edu.cn/practise> 真诚期待着与贵单位的合作! 主办单位: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天津大学职业导航协会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实习生招洽谈会简介: 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在校学生参与社会实习已成为必然趋势。 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争夺及市场竞争,企业通过录用实习生, 1. 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招聘日程提前,缩短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期,降低招聘风险和经济成本。 2. 通过招聘,可以提前将优秀人才纳入企业的人才库,进行人才储备。 3. 通过招聘实习生以解决部分人力资源短缺或短期的员工工作需求,解决企业临时问题。 4. 通过本次实习生洽谈会大力宣传本公司企业文化,在学生当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人才培育使用环境。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及职业导航协会将为您提供这样一个平台,我们的暑期实习生洽谈会,在企业与优秀校园人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企业能够被天津大学的优秀学生所了解,同时,学生本身也可以积累实践经验。在实习期间,企业可以充分考察学生的工作情况,为企业今后进一步招聘、筛选人才提供经验。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建校110多年来,天津大学秉承“实事求是”的校训,为祖国培养了15万余名高级人才。学科建设全面,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法律、教育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目前,在校生总数约3万人,其中研究生人数在4000人以上,这成为企业选择优秀员工的良好人才储备。 招聘会目的: 此次招聘会主要面向天津大学在校生,为企业与提供接触的平台。一方面使企业能够通过本次招聘会吸收到合适的实习生,并且能够有效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扩大企业的影响;另一方面,能够为广大学生提供到企业实践、寓教于用的机会。 实习招聘会内容: - 面向对象:以天津大学大三、研一学生为主,并欢迎其他学校和年级学生参加。 - 时 间:从暑期实习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延续到教学实习。接纳平时实习。 - 企业对象:不限。 - 活动宣传: 1. 校内宣传:包括海报、横幅、校园网站、bbs等各种校内媒体。 2. 校外宣传:包括各大人才招聘网站、报纸和电视台等。 实习招聘会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须至少提前一周(6月10日之前)将《天津大学暑期实习生洽谈会回执表》给天津大学的主办方,以便将信息提前公布在网上供学生查找,我们会在洽谈会之前与贵单位进行电话联系,6月16日进行现场洽谈。 其他说明: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方,负责招聘会的组织工作。我们提倡企业与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实习生劳动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避免由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等带来的种种纠纷。本中心可以提供一份《实习生劳动协议》,仅供企业与学生参考。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大学职业导航协会 2007年5月
附件:回执表